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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江苏省常州市打工的一名安徽女青年去年被3名歹徒轮奸后,因怕有损“名节”而不敢报案,结果今年再度遭到这3名歹徒的连日蹂躏。近日,这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就此提醒人们:扼制犯罪最有力的手段就是运用法律手段与犯罪行为进行坚决斗争,隐忍回避只能纵容犯罪、害人害己。 今年19岁的被害人王某是安徽省蒙城县人,几年前来到常州市武进区一家工厂务工,并结识了同乡李某。李某见王某比较单纯,性格懦弱,便于2002年11月的一天,伙同同乡何某等二人,以请吃饭为由,将王某用酒灌醉,实施轮奸。事后,王某虽然对他们切齿痛恨,但为保“名节”一直忍气吞声,不愿报警,致使李某等3人逍遥法外。
今年8月9日晚,这3名犯罪嫌疑人路遇王某时,又生歹念,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将王某带至暂住场所,先后3天对王某实施轮奸。王某最终乘机逃脱,但还是没有及时报案。直到同厂工友发现她受伤后,她才说出实情。常州市武进区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,迅即出动,于8月15日将李某等3人抓获归案。8月21日,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将李某等3人逮捕。
经检察机关审查,这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轮奸,犯罪情节恶劣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此案移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