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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阳市弓长岭区无业游民高某为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,找到自己的老相好王某,施展“美人计”,“捉奸”诈钱,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昨日记者获悉,辽阳市弓长岭区法院认定高某、王某犯有敲诈勒索罪,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。 2003年5月的一天,高某与张某不期而遇,当时二人手头都很紧,于是商量弄点钱花。高某提出和自己相好的30多岁的王某(女)假扮夫妻,以色相拉人上钩“捉奸诈财”。不日,高某约上王某与张某见面,张某的弟弟听说他哥能弄到钱,也加入了“联盟”。经过反复“筛选”,他们把孙某作为靶子,实施“捉奸诈钱”的计划。
6月2日,高某、王某和张家哥俩约孙某在街面一家小吃部喝酒吃饭。高某将自己的“媳妇”王某介绍给孙某。席间王某向孙某眉来眼去暗送秋波,孙某会意也没老实,王某等人认为“初战告捷”。不久高某谎称有几个朋友要玩麻将,向朋友借了房子。房子借好后,高某等人又请孙某喝酒一直喝到晚上8点多钟,便各自倒下睡觉了。第二天早上,高某和张家哥俩借故出去了,屋里只剩下孙、王二人,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仍在高某等人的计划中。高某三人等在楼道里,约莫差不多了,遂破门而入,堵个正着。高某上床打了王某两个耳光,随后指着孙某鼻子说:“好小子,你睡我媳妇,你是想公了还是私了?”孙某开始求饶,张某等人在一旁帮腔,孙某怕这事张扬出去影响名声,答应私了。一个小时后,孙某的家人赶来,经过反复协商,孙某母亲交给高某6000元现金,高某给出了收条。事后高某等人将赃款分掉。
孙某回家后,越想越不对劲,弄不好是那几个人下的套儿,遂到派出所报了案。6月10日高某、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(张某兄弟二人另案处理)。 |